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

我所获评“一级律师事务所”

近日,江西省司法厅发布《关于2024年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》。为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,探索律师行业综合评价机制,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建设,2024年江西省司法厅在宜春、吉安、上饶、新余四市开展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定试点工作。经律师事务所自评、主管司法局初评、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评审、市司法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、省司法厅对拟评定为一级律师事务所(含县域一级律师事务所)进行复查等程序,确认11家律师事务所为一级律师事务所,4家律师事务所为县域一级律师事务所,45家律师事务所为二级律师事务所,47家律师事务所为三级律师事务所。其中,我所获评为一级律师事务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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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此次获评一级律师事务所,是对我所全体成员的肯定,也是对我们未来发展的鞭策。在未来的工作中,我们将倍加珍惜这一荣誉,不忘初心,砥砺前行,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,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、全面的法律服务。 同时,我们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力量,努力成为行业的标杆和典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