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乐熙军律师参加调研座谈会
我所乐熙军律师参加调研座谈会
2014年11月26日,我所乐熙军律师作为中共吉安市委邀请的二位律师代表之一,参加了市直单位调研座谈会,调研围绕“如何推进依法治市、加快法治吉安建设”展开,乐律师发表了题为“关于律师在推进法治吉安建设中的作为”的讲话。本次座谈会由中共吉安市委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调研组组长杨丹主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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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律师在推进法治吉安建设中的作为
(乐熙军)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、总目标、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。有人说,律师的春天就要来了。的确,恐怕没有任何一个职业比我们律师更期望法治的春风拂面,因为我们完全依赖法治生存。我大学毕业就从事律师职业,至今已经十七年了,没有换过也没有想去换其他职业。期间也有犹豫和迷惘,对执业环境也曾抱怨,但我坚持下来了,因为我始终信仰法律,相信法治社会一定会到来,如果四中全会以后,中国律师的地位能有明显的提升,能够真正让律师堂堂正正地在法治社会中立足,我认为这可以视为一个标志性的进步。因为,在一个国家中,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如何,直接标志着这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的程度。
我所取名为吉泰律师事务所,寓意很明确,就是要立足吉泰盆地,服务吉泰走廊,致力吉泰民安。我们律所开会总结,认为律师在“推进依法治市、加强法治吉安建设”方面可以做以下工作:
1、积极参与地方立法,促进立法的及时性、系统性、针对性、有效性,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。
我们律师长期服务在法治一线,知道社会的哪些方面还存在法律的空缺,亟待立法规范和保护;知道哪些已成文的法律与实际应用相脱节;知道哪些法律已经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变化。因此,能够为地方立法提供一些接地气的建议。同时,我们认为,地方立法机关甚至可以委托中介中立的第三方来立法,而本身只履行审查功能。这样也可以破除有关部门以立法的形式来保护狭隘的部门利益。
2、协助行政机关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。
律师可以通过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方式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,当好政府部门的法律帮手。我们欣喜的看到,我们吉安市正在全面推进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的制度,泰和县已经完成试点。遂川、万安两县法律顾问制度也相继铺开。市委、市政府“两办”也于10月17日下发我市《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明确在三年内,实现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(镇、街道)三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要求,但我们希望不要把聘请法律顾问当成任务,把法律顾问当成摆设,应当把聘请法律顾问当成自觉自愿的行为,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作用,甚至做到政令无法律顾问审查而不发。减少施政者的风险,也避免政令因违法而无效。
3、担任行业协会、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,促进行业和社团自律。
4、服务全民守法,积极开展普法宣传,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学校宣讲法律。
这一点我们律所开展得很好,无论是自揽的还是市司法局指派的法律宣传任务,我们从未懈怠和敷衍。因为我们知道,培育了一个好的法治环境,律师才能受到应有的尊重,也才能实现我们的价值。